合伙企业进行法人变更需要下列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如何区分个人合伙企业和合伙企业
个人合伙与合伙企业的区别如下:1、个人合伙可以订立口头的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必须书面的合伙协议2、起字号的自然人组成的个人合伙与自然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实质内容区别不大,只是工商登记不同,前者领取的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而合伙企业领取的是合伙企业营业执照;3、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可以使用该合伙企业的字号,个体工商户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条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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