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和孩子一起住可以定期看孩子。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权利探望子女,直接抚养方有协助不直接抚养方行权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民法典对探视权的规定是什么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视权的规定有哪些
探视权的规定有:
1、行使探视权的主体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
2、探视权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基本人权;
3、夫妻离婚后才有探视权的出现;
4、探视权的行使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探视权可以中止和恢复,发现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探视权,修正后应当恢复。
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探视权的基本概念是指什么
探视权的基本概念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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