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未完工交房的,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投诉。当事人可以书写起诉状,提交身份证明、购房合同、房屋质量问题的照片等证据给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一、交房后发现房子有问题可以退房吗?
交房后发现房子有问题时,如果是属于小问题或者普通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维修整改,不能退。但是如果是存在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严重影响政策居住使用的问题,可以要求退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房屋质量问题应如何维权
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维权时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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