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过治安处罚期限是否仍可进行处罚
一般情况下不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二、治安处罚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三、不予调解的治安案件是有哪些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治安调解:
1.雇凶伤害他人的;
2.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
3.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4.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
5.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6.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
7.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二章 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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