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市内六区非农常住户口;2、人均认定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的;3、上年人均年月收入低于1490元(含);4、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含)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户籍地街道办事处受理、初审→区民政局审核(收入、财产)→街道公示→区住保中心复核、公示→市房管局核准、媒体公示→申请人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后上交区住保中心→区住保中心报备市局、开具相关资格证明→经街道办事处转交申请人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6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红桥区房管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操作程序》(津国土房保【2013】284号)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hq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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