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受害人不肯出院,可以先于对方协商,暂时不要支付医疗费,等待对方出院再行协商赔偿事宜。
一、交通事故诉讼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交通事故处理诉讼注意事项:
1、不要随便签署赔偿协议;
2、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治疗;
3、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掌握对方信息;
4、理赔中不要将任何原件交给对方;
5、切勿自行委托伤残鉴定;
6、出院前委托律师。
二、事故认定书下来了,伤者还在医院
事故认定书出来可以先协商赔偿,或是等出院后再处理赔偿事宜。可以选择跟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到法院诉讼解决。
1、受伤未致残的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三、车祸理赔钱少了怎办
受害人若认为车祸中受害人进行赔偿的数额过小的,可以与对方协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增加赔偿数额。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该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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