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对我国土地制度的规定是:土地归国家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不能私自买卖,个人对土地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具备所有权,私下进行买卖交易将被收回,同时国家具有征收、征用土地的权利。我国宪法对土地制度是怎样规定的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纲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n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n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n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n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全文51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