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常缴纳的社保可不可以立刻转移到其他公司
正常缴纳的社保是可以转移到其他公司的,但要有一定的办理流程,当你离职后,原用人需要到社保部门办理停交社保的手续。
转社保的流程是这样的:当你被A公司录用时,A公司会按照国家规定,到当地的社保中心为你办理录用手续(备案登记),并为你缴交社保。当你离开A公司的时候,A公司就会到社保中心办理你的退工手续(停交社保),此时你就相当于一个失业人员,如果三个月没有入职其他单位(社保连续三个月未缴交),计保中心会将你的个人帐户暂时封存。
当你被B公司录用时,B公司也会按上述讲的流程,到社保中心为你办理录用登记手续和社保缴交手续,如此循环。无论你跳槽了多少单位,这些单位给你交的社保都在一个帐户内(你的帐户)。
现在的问题是,A公司同意不同意放你走,如果不放你,A公司就不会到社保中心为你办理退工手续,你进入B公司后,B公司就无法为你办理社保缴交手续,但A公司必须继续为你缴交,一般企业不会做这样的傻事(人不在公司上班却要为他交社保),最多是按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条款要求你赔偿什么的,具体可以看一下劳动合同。
二、社保跨省转移流程
1、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出具《参保凭证》;
2、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携带《参保凭证》、转移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3、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受理申请后,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与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4、参保人员前往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出业务,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转移申请;
5、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接到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后,为其出具《参保凭证》;
6、参保人员将《参保凭证》送到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7、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转入申请后,将与本市社会保险管理分局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8、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会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三、社保的缴纳范围是什么
(一)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
(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
(三)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
(四)工伤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依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包括中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及其职工。
(五)生育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包括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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