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借款人欠钱不还可能会面临逾期滞纳金、追讨、信用危机和诉讼等风险。如果借款人迟迟不还款,借贷方可以催款并联系其亲朋好友,甚至可能会关联到借款人的信用度。虽然被强制执行后还款了三天内就解除了失信,但欠钱不还会产生不良后果,因此借款人应该及时归还欠款。
虽然不可以,但被强制执行后还款了三天内就解除了失信。欠钱不还无论是网上的还是现实中都会承担逾期滞纳金,会面临追讨,面临信用危机,如果不及时归还有可能面临诉讼。借款人还是迟迟不还款的话,借贷方可以根据其留下的联系方式进行催款,甚至是给借款人的亲朋好友打电话催款。最后会关联到借款人的信用度的。
能 否 在 强 制 执 行 后 协 商 还 款 ?
在我国《民法典》中规定,债务人应当履行债务,如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采取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寻求解决方案。在诉讼或者仲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终止诉讼或者仲裁程序,并请求执行原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
然而,关于强制执行后是否可以协商还款的问题,《民法典》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还款,但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债务人应确保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否则难以达成和解协议。
2. 债权人应提供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并明确还款期限、金额等具体内容,以便债务人在和解协议中确认并承诺履行。
3. 双方应尽量避免使用诉讼或者仲裁手段来解决和解问题,以免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总之,虽然《民法典》未明确规定强制执行后可以协商还款,但债权人还是可以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与债务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以期实现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和谐共处。
虽然《民法典》未明确规定强制执行后可以协商还款,但债权人仍可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与债务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实现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和谐共处。在和解协议中,债务人应确保其财产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应提供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并明确还款期限、金额等具体内容。双方应尽量避免使用诉讼或者仲裁手段来解决和解问题,以免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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