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示期不得少于七天。不过也有不同地方不同说法:一般项目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大型或技术复杂项目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3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一、专项工程承包招标两种方式
专项工程承包招标两种方式是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是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3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
二、同一个项目可以连续中标吗?
1、理论上一个采购项目只能产生一次中标结果,也就是无法重复产生两次中标结果和两个中标人。2、另外一种情况就是采购项目实施了不同标段的招标,一般都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如果招标文件没有明确说不允许的话,也有可能会多种一个。
三、邀请招标的程序和条件有哪些
邀请招标的条件及程序:1.邀请招标的条件:特定范围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项目如下: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2.邀请招标的程序: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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