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强险概述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均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购买交强险后,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二、汽车交强险是多少钱
(一)基础保险费的计算
1、一年期基础保险费的计算
投保一年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中相对应的金额确定基础保险费。
第一类:家庭自用车。6座以下950元;6座及以上1100元。
第二类:非营运客车。企业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1000元;企业非营业汽车6-10座1130元;企业非营业汽车10-20座1220元;企业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1270元。机关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950元;机关非营业汽车6-10座1070元;机关非营业汽车10-20座1140元;机关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1320元。
第三类:营运客车。营业出租租赁6座以下1800元;营业出租租赁6-10座2360元;营业出租租赁10-20座2460元;营业出租租赁20-36座2560元;营业出租租赁36座以上3530元。营业城市公交6-10座2250元;营业城市公交10-20座2520元;营业城市公交20-36座3020元;营业城市公交36座以上3140元。营业公路客运6-10座2350元;营业公路客运10-20座2620元;营业公路客运20-36座3420元;营业公路客运36座以上4690元。
第四类:非营运货车。2吨以下1200元;2-5吨1470元;5-10吨1650元;10吨以上2220元。
第五类:营运货车。2吨以下1850元;2-5吨3070元;5-10吨3450元;10吨以上4480元。
2、短期基础保险费的计算
投保保险期间不足一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按短期费率系数计收保险费,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具体为:先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中相对应的金额确定基础保险费,再根据投保期限选择相对应的短期月费率系数,两者相乘即为短期基础保险费。
(二)基础费率浮动因素和浮动比率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浮动因素和浮动比率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52号)执行。
(三)保险费的计算办法
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四)解除保险合同保费计算办法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解除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按如下标准计算退还投保人保险费。
1、投保人已交纳保险费,但保险责任尚未开始的,全额退还保险费;
2、投保人已交纳保险费,但保险责任已开始的,退回未到期责任部分保险费:
退还保险费=保险费×(1-已了责任天数/保险期间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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