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是不可以的,除非经过另一方的同意。离婚后,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议确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离婚后子女探视权协议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离婚后对方不让探视子女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不可以,离婚后可以不给抚养费的情形包括:
1、原直接抚养人与支付人协议一致,由直接扶养人承担全部抚养费用,无需当事人支付抚养费的;
2、支付抚养费的当事人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给付而直接抚养人有负担能力的;
3、其子女已经能够独立生活,并且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等。
三、离婚后对方不让探视子女向法院起诉时可以委托律师吗?
可以,探视权纠纷可以委托下列自然人做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四、离婚后探视权纠纷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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