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罪如何认定定罪标准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且有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等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是制造毒品的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不论其目的是营利还是满足个人享用,均构成本罪。
罂粟属于毒品原植物,不少人种植罂粟都是为了用来提炼毒品,毕竟这其中是有很大暴利,从这点上来看也会吸引不少人去种植罂粟。但是目前在我国种植罂粟的行为至少都是属于违法行为,而要是达到一定程度,甚至还会被认定构成犯罪,即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但如果行为人并不知道种植的是毒品原植物,这样的情况下进行了种植的就不能构成本罪。
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追诉时效期限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一般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过也有特殊的情况,也就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在这样的情况下,其追诉期限最长为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八节 时效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n(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n(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n(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n(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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