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协议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夫妻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事项签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离婚协议公证不是证明其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是证明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离婚的合意、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签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离婚协议必须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离婚协议公证的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
(2)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
(3)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证件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离婚协议书及财产处分清单;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二、离婚的注意事项
首先,离婚前,请慎重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彻底破裂,若无和好可能,做好未成年子女的安抚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对子女的伤害,保证其健康成长。然后,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有经济快捷的好处,而当夫妻双方就财产或子女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
1、如果选择协议离婚的,那么双方需要具有完
全行为能力,带齐证件和资料共同到场申请离婚;双方应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上写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2、如果需要诉讼离婚的,那么尽可能妥善保管好个人的证件以及财产,注意保存或收集相关证据,如家庭暴力,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婚内出轨等,必要时候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请法院主动调查搜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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