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公证员应要求申请人提供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及离婚证明;
3、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财产所有权证件和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离婚协议书及财产处分清单;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一、立遗嘱应该要去哪个公证处
立遗嘱要去当地的公证部门办理。
在办理遗嘱公证手续时,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几种:
1、遗嘱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指定受益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遗嘱人与受益人系直系亲属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派出所的户籍注销证明或有关单位复印的人事档案材料;
4、遗嘱人的的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后再婚,提供原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丧偶后未再婚,提供原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
5、遗嘱所涉财产的权利凭证,如房产证;
6、遗嘱文书;如果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二、办理亲属关系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人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关系人材料:身份证、户口簿。
关系人移居国外并加入外国国籍,提供关系人国外身份证及护照的影印件;
关系人常居国外尚未加入外国国籍,但国内身份证、户口簿已注销,需提供关系人的中国户籍注销证明、护照影印件和国外拘留证明;
关系人已死亡的,需提供关系人的死亡证明。
3、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或人事档案部门所出具的申请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特殊:发往澳大利亚使用的父母亲申请与子女的亲属关系公证,需提供父母亲有且仅有几个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
4、证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从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中任选其一代替证明信:
如果您以前办理过出生公证或亲属关系公证,可以提供原出生公证书或亲属关系公证书;
《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同时提供父母结婚证。
5、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6、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三、公证处公证遗嘱需要些什么材料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立遗嘱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
(2)处分的财产为夫妻共有的,应提交结婚证;
(3)遗嘱内容所涉及的不动产、动产、知识产权、存款、股权(股票),或者其他财产的产权凭证或证明;
(4)立遗嘱人已经拟定自书遗嘱的应一并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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