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诉讼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有:
1、患者对病历资料的怀疑;
2、患者普遍对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结论的不信任;
3、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审理周期长;
4、赔偿标准界定的不科学或认识上的不统一;
5、长期医患矛盾的积累。
一、医疗事故证据收集注意事项
由于在医疗纠纷中取证比较困难,患者一方为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及时、有效地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首先要有收集证据的意识,应向医院要求将病历资料立即封存,最好能对封存过程进行公证或请律师作见证。
2、如因抢救急危患者医务人员需补记病历的,补记期间患者方有权要求在场监督。
3、在复印、封存和启封病历资料及其他证据时,医院、患者双方都应共同在场,如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还应由医疗机构通知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
4、患者方应及时要求进行相关的检验并充分行使自己选择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的权利。
5、如案件将要或已进入诉讼程序,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或调查取证。
6、虽然在医疗纠纷中医院负举证责任,但患者也不应消极等待,应尽量收集有利于自己的一切证据。
二、患者如何进行医疗损害责任诉讼
患者这样进行医疗损害责任诉讼:
1、诉前准备工作。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
2、出席并参加医疗损害赔偿之诉的庭审。
3、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4、索要具体的赔偿。
三、发生医疗事故后应该怎么处理
医疗事故发生后,对于患方来说,首先最重要的是保全、收集病历等证据材料,因为,打官司讲的是证据,没有证据;
要想使自己的损害赔偿请求得到支持是不可能的。现在我们的医疗机构在对患者进行治疗的时候,还没有主动向患者提供病历等有关资料的规定;
所以,在发生医患纠纷后,患者只有及时掌握了关于纠纷的相关资料,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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