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抵押期内无法补办,但过了抵押期后是可以补办的。
2.为了避免这个问题,要看看当初在办理抵押登记时,有没有和借款人有借款抵押合同,并依据着这个合同去车管所办理的抵押登记。有这个抵押合同就好办,可以去车管所办理抵押延期。
一、抵押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1、抵押合同中不得约定事项
根据民法典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2、权利凭证的保管
抵押合同中可以约定房产权证等相关权利凭证由抵押权人妥善保管。
3、抵押标的的保险
抵押标的如果是房产、船舶等不动产,抵押合同当事可以约定对该标的投保。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这样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了抵押权人债权得以实现。
还可约定抵押人保证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不存在未披露的共有及存在争议情况,如果因前述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抵押人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抵押费用
抵押合同可以明确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费用由谁承担,避免纠纷。
5、注意办理抵押标的登记手续
依照法律规定,有些抵押物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方可生效。如房产、土地等做抵押的,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抵押登记。
注意,不同的抵押物对登记部门不同。
(1)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登记部门为签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建筑物抵押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为登记部门;
(3)林木抵押的,登记部门是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4)以车辆、船舶抵押的,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是抵押登记手续办理机关;
(5)以动产抵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登记部门。
综上,签订抵押合同时要注意办理抵押登记的约定,不同的抵押物登记部门是不同的,签订时要依照法律规定来办理,以免引起法律纠纷,损害双方利益。
二、行驶证丢了怎么补办
行驶证丢了的补办方法如下:
1、申请人到当地车管所办理相关手;
2、车管所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符合要求者受理业务;
4、申请人缴纳相应费用;
5、领取行驶证。
一、行驶证补办所需资料:
1、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
2、机动车补、换发牌证申请表;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车辆照片3张;
6、外地户口需带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机动车注册或转人登记表;
8、如需代办还要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二、驾驶证丢失补办注意事项:
1、因驾照损毁去补办的驾驶人在新证未收到前,这一段空档期内不能持原行驶证驾驶机动,否则视为无证驾驶;
2、补领新的驾照之后,原机动车驾照作废;
3、换证原因除了丢失和损毁外,还有可能是证期满需换证,这个时候记得带上身体条件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
4、假如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分达到了12分,想要补新的驾驶证则需要重新学习科目一并考试通过。
总而言之,驾驶证丢了不需要挂失,只需及时去车管所申请补办即可;不过申请补办时,需要填写一份机动车驾驶证遗失书面声明,证明驾驶证确实是已经丢了,并声明以后由丢失的驾驶证所引发的一切不当后果与自己无关。
三、房产证复印件能否抵押
房产证复印件是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如果房产证原件丢失或者损毁的,可以先申请补办房产证,然后再办理抵押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将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在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上注明“补发”字样。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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