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补充侦查嫌疑人不会被退回。如果在7个月内公安局都没有侦查终结的话,那么就要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只有经过两次补充侦查,检察院依然认定证据不足的,这个时候就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释放当事人。
一、取保候审案子应该如何结案
首先,取保候审到期后,将会被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其次,取保候审到期后检察机关尚未起诉,并且经侦查无罪的,可以解除取保候审。这时候,当事人可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者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答复,可要求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最后,取保候审后未结案,并且检察机关已经提起诉讼的,那么会变更强制措施。
二、诈骗案调查多久
诈骗案一般调查三个月。立案后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的,一般三个月侦查终结,其他的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取证情况才能确定。如果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起诉,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退回公安机关或者自行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
三、检察院如果不起诉是什么情况
1.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3.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4.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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