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有如下情况之一的,将被处以一定时间的拘留以及罚金:首先是严重追逐竞驶而且情节恶劣者;
其次是醉酒驾车;
再者就是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
最后是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危及到公共安全的行为。
对于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者而言,如果他们对上述第三和第四种行为负有直接责任,那么也将按照同样的规定进行处罚。
若存在前述两种行为,并且还与其他犯罪行为同时发生,那么就将按照处罚较重的那一条来确定罪行。
一般来说,对于因超速驾驶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行为,通常会被判处一定时间的拘留以及罚金。
拘留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在实际量刑过程中,将会全面考虑超速的严重性、所带来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全文58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