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转让转让金填多少
股权转让的金额应当根据转让人和受让人协商确定,还可以通过公司设立时的股权价格确定、以公司的净资产额确定、以股权资产评估确定等方式确定股权转让的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权转让与资产转让的区别有哪些
股权转让与资产转让的区别主要包括:
1.股权转让的主体是公司股东,而资产转让的主体是公司;
2.股权转让应当遵守法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资产转让应当遵守民法典的规定,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
三、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需提交原其他股东关于变更股东的决议原件;
4.公司章程修正案(经公司盖章的);
5.股权转让协议(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有产权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股权转让协议还应经产权交易机构鉴证;不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或鉴证);
6.新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8.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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