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金额达到一万元,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就构成犯罪。
一、股东挪用公司资金,怎么处理
股东挪用资金的行为,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二、挪用公司货款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司货款立案标准如下: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挪用资金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2、客观要件。挪用资金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3、主体要件。挪用资金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挪用资金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已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三、无力偿还挪用的资金处罚规定是什么
无力偿还挪用的资金处罚规定是: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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