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所有权优先于抵押权。房地产所有人设立抵押权的,抵押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人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登记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生效;未经登记,不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不得登记。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房地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利益所有者,保证所有者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者权益。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定义】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占有,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债权人有权优先赔偿财产。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出售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实现抵押权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出售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出售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民法典抵押权人如何参与抵押物的竞拍
人民法院拍卖抵押财产时,抵押权人可以参加竞拍的,申请参加竞拍时就要报名,但不需要交纳保证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十条拍卖不动产、其他财产权或者价值较高的动产的,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
应当预交保证金而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预交的保证金应当在三日内退还;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应当于三日内退还竞买人。
第十二条法律、行政法规对买受人的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可以参加竞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三百九十四条、第四百一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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