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应该怎样争取从轻处理权
醉驾争取从轻处理权的方式是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如自首,坦白,认罪认罚,积极交纳罚款,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积极化解与被害人间的矛盾,如积极赔偿并争取被害人的谅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有醉驾案底影响子女吗
有醉驾案底影响子女的。醉驾属于危险驾驶罪,会追究刑事责任。刑事立案后,有此记录的人员,公民的子女成年后不得考取党、政、军、国企任意单位,因为审会记录不合格。醉酒驾驶将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醉酒驾驶、飙车等行为将以危险驾驶罪入刑。对于醉驾行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三、醉驾行政复议有用吗
醉驾行政复议有用。酒驾如果有新的证据,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可以采用挂号邮寄的方式,也可以直接上当地政府的行政复议机关递交,区县政府的复议机关一般都与法制办(局)混合办公,市一级政府的复议机关由法制办(局)里的复议科承办,省一级的复议机关有可能就不在法制办里办公了,但都是挂靠在法制办。总之,你只要去当地政府的法制办问一问复议科室在哪就能找到了。邮寄的话就直接邮寄到法制办(局)就可以,一般情况下都会转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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