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执行人的权利: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清理遗产;管理遗产;诉讼代理;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遗嘱执行人的义务: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等。
一、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哪些法律职责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二、发生法定继承的情形有哪些
发生法定继承的情形如下:
1、被继承人生前未订立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3、遗嘱继承人因杀害被继承人等法定原因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5、遗嘱全部或无效部分后,无效部分处分的遗产;
6、遗嘱或者遗赠协议中未处分的遗产。
法定继承,是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继承的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及遗产分配原则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
三、被继承人产生的债务怎么清偿
被继承人的债务由继承人负责偿还。继承人负责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范围以其所接受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如果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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