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的范畴。电动三轮车在其速度、质量、尺寸上均具有机动车的特性,而不能以该产品是否收入国家有关产品目录为由忽视其危险性从而减轻肇事者应承担的责任。
(1)公安部交管局就此问题明确答复,对电动三轮车按照机动车处理。
(2)电动三轮车其性质是属于机动车,但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说的“上道路行驶的”一种合法的机动车,而是一种禁止上路行驶的非法拼装或组装的机动车。
(3)电动三轮车在其速度、质量、尺寸上均具有机动车的特性,而不能以该产品是否收入国家有关产品目录为由忽视其危险性从而减轻肇事者应承担的责任。
一、小区内肇事逃逸是否属于交警管辖
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有逃逸行为的,属于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范围,受害人可以报警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一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二、追赶肇事车辆未逼停,肇事车辆自己发生事故要赔偿吗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电动汽车发现电动三轮车肇事,正确的做法是记住车牌号或记住电动三轮车的形状,立即报警,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电动汽车追电动三轮车逼停的作法是不可取的,法律上也不支持。就电动汽车的作法,其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是要负一定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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