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登记离婚的实质要件有哪些
办理登记离婚的实质要件有以下内容:
1.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是在登记结婚的夫妇。也就是说,登记离婚只接受合法婚姻的双方,不包括非法同居者,甚至事实婚姻的双方。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首先核实双方的婚姻状况。
2.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是婚姻家庭关系的重大变化,也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素之一是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也适用于离婚行为。
3.这对夫妇确实是自愿离婚的。如果一方不同意,不能视为自愿离婚。或者一方通过捏造事实、隐瞒事实等方式迫使另一方同意离婚。
4.双方必须就儿童抚养和财产问题达成协议。在不侵犯国家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儿童抚养和财产问题要负责任。
二、怀着孕离婚有什么补偿
女方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其处理跟一般离婚案件区别不大。女方得到赔偿的多少,不是因为在怀孕期间还是不在。赔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夫妻离了婚的户口怎么办
夫妻离了婚的户口解决办法:
1.另立门户。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
2.再婚后迁出。
3.不迁出。离婚时可以约定女方的户口还是保留在前配偶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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