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跨省领结婚证怎么领
跨省领结婚证的领取是:
1.要求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同时亲自在“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结婚证一个月内可以撤销吗
一般不可以撤销,法律规定,只有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才能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胁迫结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什么情况不能结婚
属于不能结婚的情形主要是法律意义上的禁止结婚情形,主要有三个方面:
1.与有配偶者结婚构成了重婚;
2.双方具有法律禁止结婚的血缘亲属关系;
3.结婚时未达到男性22周岁以上女性20周岁以上法定的结婚年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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