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在培训机构报了会计班,可以要求退学费吗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学生有权要求培训机构退还学费:首先,若是发现培训机构采取发布虚构的招生广告和简章来诱骗学生报名参加课程;其次,当培训机构行为超越了预先核准的办学范围,且在此期间仍在招生,即处于停止招生的行政处罚阶段;此外,如果培训机构因为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导致被迫停止办学,在这种情况下,也应该给予退款;再次,如果培训机构所收取的各项收费项目及其标准并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备案或者公示,那么学生同样有权利要求退回学费;另外,如果培训机构在收取学费之后,拒绝向学生提供合法的发票,这也是不符合规定的,学生可以据此要求退回学费;最后,如果培训机构本应对学生进行培训合同的签订,但却未能履行此项义务,学生也有权要求退回学费。
除此之外,如果是由于学校方面的原因导致学生无法按照原定的学习计划完成学业,此时学生选择退学并且要求退回学费,学校必须无条件地退还剩余的学费给学生。
然而,如果学生在开课之前,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向学校提出退学退费的申请,学校则需要扣除总学费的5%作为手续费,然后再将剩余的学费退还给学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培训期不发工资怎么办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试用期内领取薪酬是合法权益,若出现了如同培训期未满便拒绝发放薪资的事项,劳动者有权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申诉。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范围内支付应得的工资福利待遇。
若用人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强制其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比例,向劳动者追加赔偿金。
关于培训期未满却被拒发工资的问题,您可采取以下措施解决:首先,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其次,您亦可选择直接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最后,如果对于仲裁裁决结果仍感不满,您可以在收到仲裁文书之日起的15个自然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