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妇女可以给予行政拘留,但不执行行政拘留。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首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岁以上;
4、怀孕或哺乳不满一岁的婴儿。
打哺乳期妇女犯法吗
如果伤者伤情为轻微伤,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因此,哺乳期妇女如果将人打成轻微伤,且对方的孩子不满1周岁,应当不会被行政拘留。但是公安机关可以执行行政罚款。这也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方式。且伤者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调解民事赔偿。如果无法达成调解伤者可以单独起诉该妇女对给自己造成的伤情赔偿相关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
如果伤者的伤情为轻伤,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因此该妇女应当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之后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的非强制性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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