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掩饰隐瞒一万四判了一年重吗?
因此,从一般客体来说,其犯罪客体为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是案件的重要物证,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及赃物去向,并印证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等,对于查明案件事实,证明犯罪有着重要作用;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是司法机关应依法追缴的范围,行为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在客观上给司法机关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活动造成了妨害,因此,本罪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活动。
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认定
1、如果犯罪对象为机动车,那么直接依据《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司法解释关于明知的法律推定;
2、如果犯罪对象为机动车以外的普通财物,则采用事实推定的方法来判断犯罪嫌疑人对赃物不法来源明知的认识程度:一是看赃物交易的时间、地点,如夜间收购、路边收购,对明知认识的程度就大于白天收购、市场收购;二是看赃物的品种、质量,如果赃物属于刚在市场发行的新产品,则不法来源的可能性就大,因为合法的所有者不会轻易卖掉,除非抢劫或盗窃所得赃物;
3、看交易的价格,是否显着低于市场价值,根据经验,一般卖赃者所得赃款仅仅是赃物鉴定价值的三分之一左右;
4、看有无正当的交易手续,卖赃者是否急于脱手;
5、是看赃物与卖方身份、体貌的匹配性以及卖主对赃物的了解程度,等等。
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量刑数额标准
1、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可根据下列不同情形确定量刑起点: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数额五千元或者多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累计数额三千元,可在拘役三个月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涉及盗窃、抢劫、诈骗、抢夺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十次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确定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根据犯罪数额、次数、手段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一次犯罪,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2)情节一般的,每增加一万五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3)情节严重的,每增加一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3、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为业的,可增加其准刑10%-30%.
我国的犯罪所得是我国的不当得利的规定,此时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应当注意不要做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在必要的时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一节 量刑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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