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不知情买到凶宅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并解除合同。卖方故意隐瞒“凶宅”这一重大事实违反民事活动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其行为构成欺诈,买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要求卖方返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并主张所购买的房屋因“凶宅”造成经济价值减损。
一、发现商品房欺诈如何解决
发现商品房欺诈,可以房管局举报。如果因为对方的欺诈行为导致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已付的房款以及利息,同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和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二、产权登记面积和产权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产权登记的面积出现纠纷未超出3%时应当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方选择继续履行的,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足、卖方独立承担或者卖方进行返还及双倍返还。
三、收房时发现房屋面积和约定的不一样该怎么办
收房时发现房屋面积和约定的不一样未超出3%时应当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方选择继续履行的,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足、卖方独立承担或者卖方进行返还及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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