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撤销诉讼有时效,中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须知道自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房产起诉案件自行政行为出台之日起二十多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出台之日起五年以上,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在明拆迁律师:强拆过后,遭遇损失怎么办?
拆迁中,房子被强拆似乎是一个常见的现象。
这其中,有合法的强拆,也有违法的强拆。
但不管是合法还是违法,对于被拆迁人来说,都是不小的损失,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一家人的基本生活。
也就是说,拆迁中遭遇了强拆,很可能会让一家人没有了基本的生存条件。
在这样的情况下,强拆过后,被拆迁人的损失该怎么办呢本文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根据多年的拆迁代理经验来告诉你强拆过后,你该怎么办。
1、根据征补条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该条例说明被征收拆迁的土地、房屋都应该有公平的补偿。
而在拆迁过程中,却产生了强拆的现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此条例明确了在拆迁中的违法建筑的拆迁不予补偿,这也就给了强拆行径留出了空隙,这也就产生了不同情况下被强拆房屋损失的不同对待。
2、司法强拆依拆迁补偿协议补偿损失,补偿价不能低于市场价格
2011年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行政强拆被取消,这意味着在拆迁过程中行政单位(即拆迁方)不能直接决定实施强拆,否决了行政强拆的合法性。
也就是说,这规避了在以前拆迁方的直接强制拆除行为。
而新的合法强拆权规定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也就是说,如果是合法强拆,只有法院能决定并执行强拆被拆迁人的房屋。
在此种情况下,被拆迁人的拆迁损失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进行损失补偿。
即补偿被拆迁的房屋价值、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费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费等。
这样的损失补偿在政府单方面下达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中应明确列明。
3、违法强拆可申请国家赔偿
什么是违法强拆呢
首先如上文所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出台已经取消了行政机关的强拆权力,意思是任何行政主体实施强制拆迁行为都是违法的,在此基础上,被拆迁人可依据行政拆迁方的违法强拆行为请求赔偿。
而在现实的拆迁中,很多实施强拆的主体是拆迁方的相关人员,这会大大的侵犯到被拆迁人的利益。
再者,在当下的拆迁中,拆迁方大多会以被拆迁人的房屋不具有相关合法证件或者属于违法建筑为由,实施强制拆迁。
在被拆迁人还没明白过来时,房屋已经被拆掉了。
但是,是不是违章建筑,并非拆迁方一方之言说了算,而是要严格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历史等各种影响因素综合而定,所以在这里面存在着很多违法强拆的现象。
在这过程中如果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可以行使诉权保护自己的权利。
造成人身伤亡的,根据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刑事责任;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国家赔偿,让造成损失的部门和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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