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问题
时间:2023-03-28 08:03:09 35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主体的特殊性;涉及事项的复杂性等。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法律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等各项信息都应该在补偿协议中约定。

一、拆迁补偿安置的政策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里的条款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身份信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名字或者名称、身份证信息、住址、联系电话等。

(2)房屋信息:写明被征收房屋的具体情况,如房屋地理位置、产证号、面积、产权所有人等。

(3)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的方式进行补偿,两种补偿方式可以结合使用,也有极少数情况可以迁建安置。

(4)补偿数额及支付期限: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当注明补偿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等信息;被征收人选择产权置换的,协议中应当注明安置房的位置、面积、支付期限等信息;被征收人选择迁建安置的,协议中应当注明迁建用地位置、面积、货币补偿和支付期限等信息。

(5)搬迁期限:对于绝大多数被拆迁人来说,搬迁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拆迁方应当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搬迁期限。我们一般建议大家在协议中注明,补偿足额到位后多少日内搬迁。

(6)违约条款:一般来说,安置补偿协议都是拆迁方拟定的,协议中极少规定拆迁方的违约条款,这对被拆迁人是极为不利的,因此,我们必须要在协议中明确违约条款,方便日后协议权利受损时维权。

二、养殖场拆迁有补偿

如果在禁止养殖的区域非法丛事养殖活动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拆迁养殖场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如果因发生疫情造成禁止养殖的,对养殖场进行拆迁是有补偿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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