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临时征地土地补偿归谁
临时征收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是: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具体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结果是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
二、征地补偿费能不能继承
征地补偿费能继承,继承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合法的财产,而征收补偿费用如果合法取得的,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的。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三、征地补偿算转移性收入吗?
农民的转移性收入主要指政府的各种财政补贴。但征地补偿不属于财政补贴,故而征地补偿不算转移性收入。
征地补偿虽然是由政府支付的,但是却是农民应得的经济补偿,故而不属转移性收入,也即征地补偿算转移性收入的说法是错误的。对于农民来说转移性收入,主要是指政府的财政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n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n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n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n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n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n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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