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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居民身份证的事宜,在法定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即可提前申办;
然而,若在这之前曾发生过身份证遗失或损毁等特殊情况,则不在此限,可以随时申请进行补办。
具体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之规定,在国家决定更换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之际,若出现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已满、个人姓名变更或证件严重破损导致无法辨识等状况,个人均需根据要求更新身份证;
对于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情况,公安部门也应立即予以修正,同时为其发放新的身份证件。
在收到新证件之后,务必将旧证归还。
若当事人发生了居民身份证遗失的情况,应按照流程申请补领。
不满16周岁且符合上述条件的未成年人,同样允许申请换领、换发或补领新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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