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持有长期有效=的《深圳市居住证》,且持有时间已超过一年;
户籍地不在广东省,且户籍地属于按需申领护照地区;
属于深圳市各级政府聘用人员,国有、民营、中外合资、外资企业从业人员和个体工商业主;
年满16周岁,不属于国家工作备案人员。
二、办理材料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正面免冠半身彩照(规格为40mm×30mm)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原件,交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提交申请人在职证明。在职证明由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填写及签章。证明格式详见“”。
三、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
一次有效签注20元
四、办理流程
携带相关材料到预约的受理点提交申请。
后台受理并录入及复核校对资料。
审批部门审批。
上送制证。
发证。
五、办理所需时间
首次、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10个工作日办结;
持证申请签注,7个工作日办结。
六、注意事项
非深户符合条件的每个季度可以办一次港澳通行证;
七、申请表格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非广东户籍居民香港“个人游”在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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