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户口没迁走可享受本村福利吗
时间:2023-06-22 14:32:20 34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在婆家如果没有落实当村待遇,就可以继续享受本村待遇。农村村民待遇应当是国家种地补偿金和征地拆迁补偿金,以及村属集体经济分红。

一、农民将土地流转后,征收的土地补偿款归谁?

国家对土地征收是会对被征收人进行土地补偿的,农民将土地流转,土地的补偿款是归农村集体所有的,因为农村土地所有权是归农村集体组织的,所以被征收后,土地补偿款归农村集体。

农村土地流转后,如果在流转合同期间发生国家征收情况,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土地征收补偿款分为几个部分,其中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也就是说,国家征地后,对于地上附着物的赔款由征收工作小组认定补偿金额后,这部分的款项是赔给地上附着物所有人的。

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去土地的集体成员的专门补偿,所以安置补助费的归属问题,关键在于接包人、承租人是否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情况下接包人属于安置的对象范围,而承租人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所以无权要求安置补助费。

二、人死后宅基地归谁

农村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按规定,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但是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的儿女拥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

(二)子女户口迁出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

(三)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交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房屋还存在的,其房屋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宅基地允许房屋继承人使用。

三、人死后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本身要看子女是否是本村的农村户口。

1、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

2、子女户口迁出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

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交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房屋还存在的,其房屋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宅基地允许房屋继承人使用。如继承人要求处理房产,可以采取以下做法:

1、将房屋折价给土地所有者;

2、将房屋出售给有正住户口,需要用地建房或没有达到宅基地使用面积的当地居民,并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手续。

3、允许依法将房屋出租,按规定交纳土地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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