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共同债务的处理包括夫妻共同生活或履行赡养义务所承担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应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除外,以逃避债务为目的;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亲友无抚养义务的债务;
3、未经对方同意,一方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举证
1.债权人对基础的债权债务关系需要尽到举证责任,例如举证借条、借款协议,并且夫妻双方均作为债务人签字。
2.债权人仅能证明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的,但根据“家事代理制度”,对于日常家事范围内的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一般无需举证。
3.对于超出日常家事范畴的债务,原则上不作为共同债务,债权人主张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举证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全文44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