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需要另一方同意。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没分居还能不能起诉离婚
1、没分居是能起诉离婚。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是否分居并不影响其起诉权利。且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丈夫有家庭暴力怎么办
1、丈夫有家庭暴力的,受害一方可以依法主张离婚,若暴力方同意的,双方可以申请离婚登记。若双方无法登记离婚的,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法院应当组织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且受害人还有权主张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3)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4)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6)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一方长期不回家可否作为离婚证据
1、一方长期不回家可以作为离婚的证据。因一方长期不回家诉至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法院可能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然后判决离婚。若是属于与他人同居情形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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