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寿保险实习期上高出事故理赔吗
如实习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意外时,交强险应予以赔付。
但是,针对其所购买的商业保险之理赔情况,须依照当事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签署协议中的相关规定处理。
简要概括如下:第一种情形,如果实习驾驶员驾驶车辆时,拥有超过三年驾龄的副驾驶员陪伴在副驾驶位,那么即使被交警部门查获也不会受到扣分处罚,而且在发生事故时,相关保险可按正常流程予以赔付;若实习驾驶员在未经他人陪同的情况下独自驾车上高速,且无超过三年驾龄的驾驶员相伴,则可能面临交警部门的相应处罚,并且在发生事故之后,保险公司亦将无法给予赔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二、实习期不贴实习标志怎么处罚
倘若您在试用期间未按照规定张贴实习标识,您将面临警告或最高20至200元人民币的罚款惩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员首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以及在获得准许增驾之后的第12个月份起,被视为试用期间。
在此期间,驾驶机动车者需在车辆尾部张贴或悬挂显示统一样式的实习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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