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借钱不还人还失踪了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一、离婚能缺席判决吗
离婚案件一般不会进行缺席判决,但如果存在下列三种特殊情况的,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1、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这种情况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2、被告一方下落不明的。
3、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诉的。
二、何种情形下适用缺席判决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离婚找不到另一方该如何处理
离婚找不到另一方的,有以下处理方式:
1、直接起诉离婚;
2、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再起诉离婚。
如果经过法院合法的传唤,被告仍不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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