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居住在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由公安机关指定住处,公安机关指定宾馆的,可以在宾馆执行。
一、监视居住当然可以在家里?
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因此,监视居住可以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住所进行执行的。
二、执行监视居住一般在哪里
执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执行监视居住的,一般应当在犯罪嫌疑人的固定住所进行,没有固定住所的则在指定居所进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三、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循下列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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