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债务人欠款不给的情况的,债权人可以写好起诉状后向债务人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还款;如果债务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需要向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起诉后法院会在七天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法院决定受理的,债权人需要缴纳诉讼费。
一、欠款不还找不到人怎么办?
找不到欠款人,债权人可以携带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在债权人起诉后,人民法院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给债务人送达传票。即使债务人缺席,仍然可以进行审判。
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债权人作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欠款。债权人应当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
二、欠钱躲去国外还可以起诉吗
如果债务人逃往国外,债权人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债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诉讼是有用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或者刑事判决、裁定的财产部分,一般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是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欠款多少钱可以起诉
欠款多少钱都可以起诉。欠款的民事纠纷,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对欠款数额法律上没有最低额限制,一分钱就可以到法院起诉。当然,欠款数额如果比较小,是否值得起诉由当事人自己考虑决定。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内,可直接向债务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欠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拍卖债务人房产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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