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案件所需证明材料要点
劳动纠纷案件需要提供的证据:
1.当事人本人的身份证;
2.证明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
3.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要证明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二、劳动争议处理的途径有哪些
劳动争议处理的主要途径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可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处理:
1.调解,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仲裁,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诉讼,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给予帮助,请求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作出判决。
三、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1.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3.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举证责任】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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