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环保厅日前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浙江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谋划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环保领域的改革和2014年环保工作。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给全省做好环保工作指明了方向,部署了任务,提供了动力。全省环保系统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把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到环保各项工作中去,创造性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提升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会议强调,要结合中央和浙江省委要求,特别是结合浙江省委近期要重点突破的改革项目,把先行先试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转化为制度设计,努力推进6方面环保改革事项。一是要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新型环境准入制度,建立公开透明、公正高效的环评审批体系,竞争充分、高效有序的环评服务体系和权责明晰、奖惩分明的环评监管体系。二要以坚守生态红线为重点,建立完善环境空间管制制度。三是要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健全完善环境执法监管制度。四是要着眼于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五是要以优化环境资源配置为目的,加快环保服务业市场化改革。六是要围绕政府、企业、公众三方互动,形成共建共享的社会行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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