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需到商标局进行手续办理。
首先,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然后,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一般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报送商标局,然后缴纳转让规费,一般是1000元。
商标局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
商标局受理后5-8个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一、商标转让申请的程序有哪些
1、商标转让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10个月左右,整个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3、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一并转让;
法律依据:
中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
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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