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专利申请的部门
1、国家知识产权局: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包括知识产权涉外事宜;没有直接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的行政执法权力;具有指导地方法规制定和执法业务,以及指定管辖的职能);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地方知识产权局没有审查和授予专利权的职能)
2、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设置:省级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地州级(含)以上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首府城市知识产权局;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局;各地(州)级市知识产权局;直辖市各城区知识产权局;新疆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3、地方管理专利工作部门的职能:
(1)处理职能:认定侵犯专利权行为是否成立;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2)调解职能: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其他专利纠纷。
二、专利申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专利申请前置准备:
(1)应进行专利文献检索查新,以判断发明创造是否符合专利三性的基本条件。这时对专利三性的判定仅仅是初步的,检索以尽量减少专利申请的盲目性、增加专利授权的把握性和授权后的法律稳定性。
(2)需要对竞争对手的技术经济发展动态及其专利策略作进一步分析,并检查本申请是否符合本方产品及技术经济的发展战略及专利战略。
(3)做好相关技术保密工作,委托专业专利代理机构代理。
2、专利申请不能过早,发明创造尚未基本完成就过早申请,技术公开后可能产生几种不利后果:
(1)技术内容未充分公开,尚不能实施,被专利局驳回,不能授。
(2)被驳回的未成熟的专利申请可能给他人以启迪。
(3)可能造成专利的保护不严密、不完整,从而为他人提供改进、扩展和申请新专利的机会。
三、专利申请号和专利号的区别在哪
申请号:在专利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给予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并给予专利的申请号。
专利号:专利号是在授予专利权时给出的编号zd,是文献号的一种。文献号是各工专业产权局在公布专利文献(包括公开出版和仅提供阅览复制)时编制的序号。专利申请人获得专利权后,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上专利号为:ZL(专利的首字母)+申请号。若一个属专利在申请中,但是却在申请号前加上ZL字母(使消费者误以为是授权专利),属于假冒专利行为,工商行政部门会依法给予查处。
一个是申请中的,一个是申请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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