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质押合同应该包括什么内容和内容
质押合同的内容包括什么
质押合同的内容如下: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4.担保的范围;
5.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二、合同订立与成立的区别
合同订立与成立的区别包括:
1.合同订立与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为达成合同合意而相互联系磋商的一系列行为,是一个过程;
2.合同成立是一个结果,依法成立的合同,成立即生效;
3.合同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基础,而合同订立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成立。
三、合同订立有哪些条件
合同订立的条件包括: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n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n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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