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8岁的王女士,在政府部门工作。今年,王女士和恋爱大半年的男友终于修成正果,并打算“五一”期间在男方家办婚礼。
“我男友老家在农村,听说那边结婚习俗挺多,也挺热闹的。”王女士说,因为是男方的“主场”,娘家亲戚去的不多,她便喊了最好的闺蜜小田做伴娘。原本在今年年初就“满口答应”此事的小田,几天前突然反悔,让王女士“另谋他人”。在王女士的一再追问之下,小田才告知原因,原来她是怕被“闹伴娘”。
离婚礼一月不到,实在找不到合适人选的王女士只好跟小田“软磨硬泡”,并且再三保证绝对不会让小田受任何委屈。经不起好友请求的小田只好让步,并亮出了自己的“底线”——让王女士和男方家签订“禁止闹婚协议”。比如,不允许异性对伴娘身体碰撞、不允许让伴娘做有辱尊严的事情、不允许强迫伴娘喝酒等等。
为了给自己婚礼留下一个美好回忆的王女士和家人商量后,向男友及家人提出签订“禁止闹婚协议”的要求,可准婆婆在得知此事后“大发雷霆”,直称王女士“不懂事”。
“婆婆认为我太强势,说结婚闹一闹本来就是图个喜庆,街坊来捧场是看得起他们家。”王女士无奈地说,就连男友也觉得她“大题小作”,认为“闹婚”的目的是为了让小两口新婚甜蜜,也不会很过分,根本没必要在这方面“上纲上线”。
资料来源:新民网
【法律解读】
“就此协议而言,行为约束很难实现。”这份“禁止闹婚协议”虽然是新娘与男方家庭签订的,但“闹婚”的执行主体事实上是参加婚礼的亲戚朋友,他们的行为很难约束,约束的程度也不好把握。因此,男方应尽量与亲朋之间进行协商,避免发生一些带有侮辱性质,有损他人尊严、名誉、人身自由等行为,否则则有可能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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