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足于博彩场所进行斗殴活动未必意味着行为人会被判定犯下聚众斗殴罪行。
所谓聚众斗殴罪,乃为因报复他人、彰显霸权地位或出于其它非法企图,集结众多人员组合而成团伙予以相互对决,以此妨害公共秩序之行为。
若行为人在参与赌博时所引发的冲突仅仅属于偶发事件,并无组织更多人员参与并未对公众秩序造成实质性损害,那么他们被判定触犯聚众斗殴罪的可能性便极低。
然而,我们需明白的是,在赌博场所采取暴力行动本身也属于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而赌博场所亦常被定位为非法经营之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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